人跟人之間,有時候就是需要有還不起、沒辦法還的關係,才會拉近距離,才有感情跟感激存在。 有時候,別人對自己好的時候,總想做些什麼來回報他。 這可能是自己出門旅遊時帶回來的小禮物、對方傷心難過時熬夜聽他傾吐的電話、請他喝的一杯飲料或一頓大餐‥‥ 或者,像我自己從開始工作拿了薪水之後,每次過年都要包個大紅包給爸爸媽媽,"回報"他們這一年來的關心與照顧。 但捫心自問,這些回報當中,有多少是出自於由衷的感激,有多少是出於人情義理、不想虧欠對方呢? 如果真心感謝父母的關心與照顧,那麼除了紅包之外,也該在日常生活中盡到孝道; 若真心感謝朋友對自己的好,那麼在請他吃東西之餘,或許該三不五時打個電話問候,在他有困難時兩勒差刀; 若真心感謝另一半對自己的體貼,那麼不僅生日過節,更該得在相處的每一天保持著高EQ與一顆柔軟的心來對待他。 然而,要在日常生活中,實在很容易不小心就疏忽、忘記,所以在特定能夠表達感激的時候,總想多做一些、多給一些來彌補, 這麼做似乎少了些真實的感謝,多了些彌補自己罪惡感、彌補人情的含意在;在特定時候我做到了,至少該做的義務算是完成了。 但,人與人之間越是有難以算計的關係,有還不起也沒辦法還的人情,彼此之間的羈絆才會越來越緊密, 也許就是你對我、我對你這些數不清的彼此虧欠,讓我們相處的時候更能打從心底去感恩與感激。 所以‥‥別急著還別人對你的好,因為真正的好,你得花很長很長的時間慢慢還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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